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调整
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和《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按照淮南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度人均工资标准,确定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934元,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为3112.08元/月,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。
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和《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按照淮南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度人均工资标准,确定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934元,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为3112.08元/月,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。